任何一種權利都是要自己爭取來的,女生或是男生都一樣。也許我這麼說,很多人會不同意但是,我並不認為臺灣是個男權當道的社會。

比起很多國家,例如許多回教國家,臺灣的法律給予女生的保障很多。例如,有家暴專線,有保護令等等的法律來捍衛女人的權利。在臺灣很多男女不平等的狀態也是因為女人允許男人這麼對待她們而來的。

我非常記得周美青女士在被記者叫"總統夫人"的時候的回應:請叫我周處長,謝謝。這句話被很多人認為是"強勢"的表現,就連女生的記者都覺得如此,但是在我眼裡,這是再正常不過的反應。如果不願意被當成附屬品,就應該大聲的說出自己想要被對待的模式。當然,說話的方式很重要,不需要用沒有禮貌的口氣來指責別人,只要清楚的說出自己的意見就可以。

臺灣女人有一個通病,那就是「愛抱怨」。當然不是所有人都這樣,但是至少我認識的女人裡很多都是如此。

希望別人如何對待你是一定要說出口的。

漢克從來沒有對我說過什麼沒有禮貌的話,但是在某次討論當中,「幹」字脫口而出...引起我的高度不滿。

「可是,我可以用很粗俗,很輕鬆的口氣跟你說話,這對我來說是一種親密的表現。」

「這不叫做親密,這個叫做沒有禮貌。」

「哦,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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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爸的那個年代,在淳樸的屏東鄉下,客家話被認為是此等文化,但是爸爸的逆流思考逼迫著我們跟著爺爺奶奶說臺語,跟外公外婆說客家話,買國語錄音帶學國語。就這樣,我們家三個小毛頭國、臺、客語都很流利。

國小畢業後,我們跟著爸爸到非洲,因此學會了英文,在高一的時候,學校要求所有的人學習第二外國語,我選擇了法文。我曾經跟一位荷蘭籍人士交往,於是買了書,自行學習荷蘭文。到荷蘭時,當地人對我才學了六個月的荷蘭語驚嘆不已。旅行到德國時,我驚訝的發現,我竟然聽得懂一些基本的德文對話!去年到南美洲旅行的時候,順便上了西班牙文的課,程度雖然不算高,但是還是趕上了漢克(我男友)多學了三個禮拜,在西班牙環境中多我三個月的程度。

說這些不是要炫耀,是要告訴大家,語言其實是一種記憶的練習,沒有什麼訣竅。對我來說,能夠說英文是真的很幸運的,因為,我可以看很多很多別人無法看得小說,哲學,還有文學原文書。得到的資訊比一般人多,思考方向自然不同,雖然因此而無法跟大多數的臺灣人溝通,許多時候他們老是用"啊,你是外國人啦,你不懂!"來敷衍我。(個人認為這個跟觀念有關,跟我的英文無關。)但是,我還是很快樂,因為我每天都在刺激身邊的人用另一種方式思考,用另一種方式過活。

這幾年來,我常常感謝老爸從小就讓我們沉浸在學習不同語言的環境裡,到了非洲時,我跟姐姐和妹妹都沒有學習上的障礙。還記得同時期一起學英文的還有另一位臺灣來的同學,她的學習過程就比我們來的艱辛。我一直以為是我們家孩子比較聰明,但是大學時上了"語文概念學"後,才發現,其實不是我們才智過人,是我們的大腦早就在小的時候習慣不一樣的文法結構,發音和印象。因此,學習語言對我們來說比一般人簡單。

因為我的語言能力,在臺灣我可以很輕鬆的教英文賺錢,十多年下來累積的經驗,我實在是要替"學英文"這件事來點出一下現在家長的盲點。

1.       學習迷思

不是皮膚白的就會說英文。除了在非洲的那四年外,在加拿大的六個月移民監,我沒有出國念過書,不過我很自豪的是,我的英文比一般的英語系國家人民還要好,字彙更多,連大學教授都不相信我只在非洲唸過四年的英文,還以為我是個美國人來臺灣念大學。可是在這個時候,我卻面臨的前所未有的歧視。

我曾經遇見一個英文說不好的蘇俄人在某個很有名的幼稚園教書,這件事讓我捶胸頓足很久,因為,同一個幼稚園我去應徵時,他告訴我,很抱歉,我們只要白皮膚,藍眼睛的老師。

幾個禮拜後,我得到了某位校長的讚賞而找到了工作。同年紀的班級有兩班。玫瑰班是從來沒有學過英文的孩子,百合班是已經學過英文的孩子。校長讓我教導百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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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我夢見了你的存在。

起床後,我一邊看著晨間新聞,一邊想著如何給你一個健全的環境,足夠的訊息讓你能在對的時間,做對的選擇。

昨晚,【有可能是你老爸的那位先生】讓我驚覺,如果由他這個沒有道德倫理觀念的人來教導你有關於"性"這方面的知識,我想我一世英名,(昨晚我說成一世清明)有可能就敗在你手裡。

於是,我決定要先打好草稿,來應付這個離我很遠,也很有可能不會發生的未來問題。

我不期待你賺大錢,結婚,生子,就算你是同性戀,我也希望你可以誠實的面對自己的感情,也會毫無保留的跟老媽分享你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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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直以來,不管我留長髮,還是短髮都有人好奇的問我,你,是不是同性戀。我身邊很多同性戀的朋友,但是從來也沒看她們對我產生好感過,可是我這麼"man"! (順便說一下,正確的英文的說法是manly - 形容詞。E.g. She's so manly!)

我到底是不是同性戀啊?

我愛看車,玩車,開車,我愛談論政治,我愛打電動,我愛看運動頻道,我愛很多一般女孩子不會喜歡的東西,跟大多數女生不管是老的還是少的都合不來,愛穿寬鬆的衣服,我愛看起來壞壞的女人,要是Brat Pitt 或是Angelina Jolie可以跟我發生一夜情,我想,我會選擇那迷死人的厚唇和令人血脈噴張的眼神,Brat Pitt站在她身邊實在是什麼都不算。

如果是這樣,那我算不算是?

秉持著"Don't knock it till you try it"的精神,我決定要真正了解自己的性向,了解我的內心是否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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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說寫出來的文章是經過大腦思考的,沒想到,還是出錯了。


草莓起司冰淇淋這篇文章裡提到,我應該更厚道一點,不能直接拒絕人家,應該要點頭答應,但是到底會不會出來喝酒,那就再說。


可是,我真的是那種聽到"改天出來吃飯"就會開始等電話的人,所以,我真的不願意這樣對別人,也不會輕易的和誰約吃飯啊,喝酒啊,這些場面話我真的說不出口。(這是不是也是某一種程度的『禍因為沒出聲而產生』啊?)不過這不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嗎?


我爸爸不止一次的告訴我,應該要更tactful,更...外交一點,更圓滑一點,可是,如果明明知道我不會去,我為什麼要跟人家說,好?這樣,會讓人家覺得我很有禮貌嗎?我是真的不懂其中的道理,不是在質疑場面話存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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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on with Open Jang!
(饅頭愛Open將!!!他自己上色的哦)


 
饅頭現在已經兩歲多了,長得真快,白白胖胖的,可愛到沒話說。
 
前一陣子,阿公,阿媽,陳老爸,陳老媽,舅舅和舅媽一起到越南玩。沒想到,饅頭聽到消息以後,生氣的不跟他們說話。兩歲小孩的怒氣把全家人給嚇傻了,於是,打電話給旅行社,訂機票,帶饅頭去拍照,辦護照,連饅頭媽都請假,準備一起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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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12 Tue 2008 15:34
  • 無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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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懷念的歌啊!

當時的馬拉威是由一位班達總統所統治。名義上是總統,但是卻是個獨裁者。Dr. Hastings Kamuzu Banda曾經是個反對黨領袖,但是在上任後,立即修法,讓自己變成一位“President For Life” 終身總統。大肆掠奪人民的辛苦錢後,在1961 to 1994的期間內,建造了三間行宮,個個富麗堂皇,過著猶如皇家貴族般的生活,馬拉威境內唯一的一輛勞斯萊斯就是屬於班達總統的。

 
如果我記得沒錯,當時的馬拉威是全世界排名第三窮的國家,但是,總統坐勞斯萊斯上班。
 
每個辦公大樓內一定要有他的肖像,連我們的大禮堂裡也有,而且,一定要是擺得最高的。到電影院看電影,開頭片不是國歌,而是一段他和人民揮手的慈祥片段。每次出現在公開場合,一定會有一群女生,穿戴著有著他的肖像的衣服又唱又跳的歡迎他,連我們學校的學生也被迫必須學習馬拉威當地的國歌,每個禮拜一,在開校會的時候,齊聲開唱。
 
馬拉威沒有電視可以看,因為當時的班達總統認為外來的文化會腐敗社會風氣,事實上,是不希望任何人在公開場合煽動人群。而電臺,只有一個,政府成立的。大多數時間是宣傳班達總統是個仁慈的老人家,大家一定要繼續支持他等等的言論。在書店裡買到的雜誌和書本都是經過篩選的,買一本英文雜誌一定會有某些頁面被政府剪下沒收,連知名雜誌都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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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ure ro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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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 29 Tue 2008 21:43
  • 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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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n by Kris in Cambodia. 希望懊男有一天可以像他一樣的開懷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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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天(今天),三點,愛樂電臺,我跟漢克上跟金曲獎得主,光夏小姐的節目。

如果有興趣,空中見。

克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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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 in Spain
(taken by Kris, Spain. 我心愛的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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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ing the look
(Taken by Kris, Cusco, Pe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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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 08 Tue 2008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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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n by Kris in Cambodia.在柬埔寨海邊看見的盲人,來回的在海灘上走著,用他的歌聲來換取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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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n by Kris in Cambodia.牽著他的就是這位小女孩,天真的笑容讓我不由自主的掏出了錢。不知道這樣是好,還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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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就對當作家這檔事很有興趣。每天腦子裡想的不外乎就是怎麼樣把事情的場景,聲音,味道,感受寫出來。在校刊裡登載的不只是我的童年,還有我的夢。

在還沒出國前,我利用自己的寫作能力得到了許多掌聲,鼓勵,甚至是免費的校外教學。而在學習用另外一個語言來詮釋自己的時候,我慢慢的放棄了中文寫作,也很清楚的明白,我再怎麼寫,也不會寫的比那些文字造詣高超的當地作家好,於是,我被自己的文化和成長背景夾在中間。中文寫不過人家,那就用英文寫吧,但是華人作家的題目畢竟有限,而我也沒辦法保證自己會跟高先生一樣,能用不是母語的語言寫出本諾貝爾文學獎的傑作,就連譚小姐的最佳賣相中英文化沖擊的小說Joy Luck Club也只能出一本。我的歷史背景沒啥特別,沒有戰亂,沒有新舊文化交替,家庭背景更不用說了,我們家再也正常不過了。
 
再說,寫作對我來說,是種對自我靈魂之剖析。這是對自己最真實的交代,對世人的告白,對人生的態度,一種自戀的變態。每寫一篇文章,情感就少了那麼一些,也多了那麼一些感慨。像在早就了無痕跡的舊傷口,用一把游刃有餘的小刀輕輕的上花上一筆,慢慢的看見任由流出的血滴們變換成一個個字,一篇篇文章截文後,還得自己把乾掉的血跡清理,擦拭。倒吸兩口氣,忍住不吭聲的暗自喊痛,一直到它們在網路上了,這才容許傷口再次復原。
 
這種自虐的行為,實在是痛苦,尤其是對我這個情感豐富的人來說。
 
自我懷疑也是心魔,我寫的,真的有這麼重要嗎?比賺錢還重要?比穩定的生活重要?比未來,甚至取悅父母還重要?我到底想說些什麼?我真實的說出來了嗎?我到底是為了寫而寫,還是為了自我抒發?還是為了背後的龐大利益?為了名?到底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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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惡女那看來的...


 
【Me原色組合】自覺綠色 + 潛質靛色 + 原生綠色

【繁密型】重視合理及道德,內心感覺繁密而瑣碎的人。
以道德為處事的原則,很多事一旦無法符合內心的道德標準,就變得嚴格而不通情理。放任感覺,常常是很瑣碎且反覆變動,會給人善變且嚴苛的印象,但其實是非常簡單,一切以道德為評判基準的人。

我真的是這樣!

【繁密型‧Me原色組合色彩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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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dor from Cusco
Taken by Kris, Taiwan

每次經過Café Dos X 3門口,總有個站著抽煙的老男人,帥氣地將一隻腳彎起,扣在牆上,冷眼看著來來去去的人群。他的打扮從來沒變過,一條合身Levi's牛仔褲、格子襯衫和針織背心。臉上從來沒有一絲表情的硬漢樣,歷盡滄桑的臉孔讓人無法接近,但也令他變得特別地有吸引力,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的。 進去後,才發現,那位令我著迷的老男人,是這家店的老闆。

他總是把眼鏡掛在鼻尖,斜眼看著前來結帳的客人,從不多話,也不微笑,灰白相間的鬍子和頭髮,令他有種讓人尊敬的氣質,活像意大利黑手黨裡的教父,大風大浪都見識過了,打打殺殺的生活也厭倦了,為了逃離過往的荒唐而來到了庫斯科。煙似乎是他活下去的動力,每吸一口,就像是注射一劑嗎啡般地快樂,每吐一口,隨之而出的是他的嘆息,他的悔恨,他的故事。
「他應該是離婚了,沒有小孩,如果有小孩的話,他應該會看起來比較慈祥一點。也有可能常常跟老婆吵架,每天一成不變地開店、關門,對他來說是種解脫。」我不禁這樣喃喃自語。
「什麼?你在對我說話嗎?」漢克從他的Lonely Planet中抬起了頭。
我搖搖頭,繼續在筆記本裡,偷偷的寫下我心中對這位老男人的好奇。
我們連續好幾天都準時在下午四點左右進門,五點結帳,然後尋找晚餐。老板一直對我們沒有什麼太大的興趣,也有可能是因為我連買單時的西班牙文都聽不懂了,怎麼聊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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