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說寫出來的文章是經過大腦思考的,沒想到,還是出錯了。
在草莓起司冰淇淋這篇文章裡提到,我應該更厚道一點,不能直接拒絕人家,應該要點頭答應,但是到底會不會出來喝酒,那就再說。
可是,我真的是那種聽到"改天出來吃飯"就會開始等電話的人,所以,我真的不願意這樣對別人,也不會輕易的和誰約吃飯啊,喝酒啊,這些場面話我真的說不出口。(這是不是也是某一種程度的『禍因為沒出聲而產生』啊?)不過這不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嗎?
我爸爸不止一次的告訴我,應該要更tactful,更...外交一點,更圓滑一點,可是,如果明明知道我不會去,我為什麼要跟人家說,好?這樣,會讓人家覺得我很有禮貌嗎?我是真的不懂其中的道理,不是在質疑場面話存在的必要性。
誠信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我說到,就絕對要做到,所以,不輕易的答應邀約。Before I make a promise前,我也會很慎重的考慮自己的能力是否真的可以做到。
除了定時吃飯這件事我長期對漢克黃牛之外,我想目前,還沒有毀約過。
(漢克Sir, 我早上喝了兩杯Milo,中午吃微波爐便當,報告完畢,Sir。)
所以,我是真的不喝酒,就算女王真的找我去喝,我也真的會回絕,不是故意不給面子的。
每個人喝酒的理由不一樣,有的人是品酒,有的人是拼酒,我非常不喜歡第二種,對這種人也毫無好感。而通常這些人比較會相約在夜店碰面的朋友,也就是酒肉朋友,平常不見面,只在夜店見,對我來說,多一個沒好處,少一個也無謂。
如果真的是品酒,我沒有興趣,因為沒錢,喝不起好酒,而好酒在我身上,也真的是浪費,我喝不出來那一瓶是很貴的,那一瓶是便宜的。目前為止,我最愛的酒,是白色的紅酒,Sauvignon blanc,很便宜,在智利,一瓶只要五六百塊。但是,臺灣沒進口,也不會特地去找,要請我喝?人情啊,永遠還不了,所以,我寧願不要。
另外,品酒的人通常都很做作,我只上過三個月的品酒課,上完課發覺這種需要用溫文儒雅的特定修辭來形容酒的味道的事情,好難,所以放棄。
我不喝酒這件事,讓很多人跌破眼鏡。大家都說,一看到我就認為我是那種喝酒很阿撒力,也很會喝的那種。
是啊,我曾經是。
不喝酒是因為過去不愉快的經驗累積成自己的習慣。也許很多人會覺得我的人生過的太認真,太嚴謹,太多原則,不過我很快樂。也希望大家看完後,了解我不喝酒不喝的很開心,各位就此放過我,別找我喝了!
1. 我喝酒,很沒有節制。喝,就要喝到醉,要不然,喝酒做啥?十四歲,在某次喝酒後,我跟埃及大使的對話讓我差一點把自己國家和美國乾爹乾媽的臉給丟光了。說了什麼?我真的沒臉說。
這是第一次喝到失憶。
2. 十五歲,某天醒過來,發現自己沒喝酒手會抖,警覺自己是個酒鬼,an alcoholic,不過還是繼續喝。
3. 十六歲回到臺灣後,發現臺灣的酒價太貴,沒錢喝,沒想到,十八歲當上dj這個喝酒不用錢的職務,也就繼續喝。
4. 十九歲生日那一晚,從任職的夜店的二樓,一路跌倒一樓,完全不記得。全身瘀青,加上小指頭骨折,被自家保全送到醫院,全店都知道,丟臉丟到家,決心戒酒。
結果,還是沒戒成。
這是第二次失憶。
5. 被一個我很愛的男人拋棄了,雖然和平分手,我還是很心痛,於是,喝酒澆愁。喝完了酒,我又失憶了。做過的事,說過的話不記得,醒來在醫院,他在床邊,看見了他眼中的憐憫沒有一毫克的愛意,我告訴自己:從此以後,我,陳小芳絕對不需要別人來可憐我,因為,我自認並不可恨。
這是第三次失憶,也是最後一次。
(事不過三,也是我的原則之一。)
6. 從那天起,徹底清醒,滴酒不沾。酒醒後,發現,每個有酒的地方,就會有人出糗,何必呢?我醒過來後,煩惱解決了多少?又了解了自己多少?每天在夜店上班,看著同樣的人,喝著同樣的酒,做同樣的蠢事,不斷的重複某個人生中的片段。在dj臺裡觀察喝酒的人群們,比跟他們一起起酒瘋更有趣。
7. 政治人物,外交官們,生意人等實在是辛苦,可是從清醒的角度看著他們在酒酣之際的勾心鬥角,讓我不再相信『酒後吐真言』這句話,人性,甚至懷疑世界上有沒有事實這個東西的存在。
8. 我愛開車,喝酒,就不能開車。身邊的朋友,dj界裡,就有好幾個酒後車禍的例子,開車,真的不能喝酒啊!很慶幸自己戒酒戒的早。
9. 久沒有喝酒後,每每飲酒,就連用聞的,也有可能會引起嚴重的酒疹,氣管發腫,沒辦法順利呼吸。醫生說,以前喝太多了,把身體給搞壞了,我一點也不意外,也不覺得可惜。
說 穿了,就是自己沒有控制酒精的能力。全世界喝酒的人們都一樣,都喜歡追酒,看到某個人停歇,就一定要跟他喝一杯,讓我招架不住,而對一個愛喝酒的人解釋我 不想多喝也不想喝醉,實在是很困難的一件事,在大家面前不喝,好像很不給面子,都已經出來,也要了個酒杯,我還有什麼理由說不喝?雖然我還是沒有強迫自己 喝,沒有違反自己的原則,但是,好像讓身邊的人對我很感冒,認為,我一點都不好玩。
Again, 我不意外,也不介意,真的是朋友,就不會逼我喝,就不會不找我出來。
久了也習慣了,也變的不太喜歡酒的味道。
看著那些靠酒尋開心的人們,有時候會羨慕,但是也有點慶幸,我並不需要酒帶給我放鬆的感覺,也不需要靠酒來拉近我和人之間的關係。我不需要酒精壯膽,因為如果連清醒的時候都沒有辦法做的事,喝醉了以後的勇氣,通常不會帶來什麼好下場。
我,靠的是調節自我的心境,而不是外在的catalyst。有時候,也很想跟著大家大喝特喝,可是找不到理由喝,為了開心?我不喝酒也可以玩的很開心。為了放鬆?一根煙就能解決了。
到底是為了什麼喝酒?我年輕的時候知道我為什麼而喝,但是喝了五年後,過去的理由不見了,阻止我喝酒的理由變多了,所以,也很自然而然的不喝了。
我這個人啊,就是脾氣拗。自以為是,找到一個我認同的理由後,就很難讓我放棄自己的原則來讓身邊的人"比較好過"一點。
不過,我還是蠻懷念那段日子的,一個人坐在陽臺,一杯威士忌,不加冰塊,配上剛烤好的海苔,什麼都不想,什麼都不管,任由那潤滑的液汁從喉頭一路暖到胃裡,冬天的凌晨十二點,應該就是這樣過的。
也許是因為,我已經很久沒有孤單的感覺了,也許是因為我懂得如何享受孤單,酒,對我來說,只能延遲該有的感受,而不會淡化感受來臨的衝擊。也許是這樣吧。
我選擇勇敢的,清醒的,很雞巴的,很高傲的,很孤單的坐在角落,觀察別人五彩繽紛的酒色人生,面對自己的人生。
像我這樣,把一般人在一生當中可以喝的酒在五六年內喝完,不是一件好事,長大的太快就容易憤世嫉俗,但總比沒有學到教訓好。
某個電視臺曾經拿了兩瓶價格差很多的酒,給品酒專家喝。十個裡面只有一個喜歡比較貴的那一瓶酒。這個例子告訴我們,酒,還真的跟意見一樣,見人見智。
而酒,也跟所有的事情一樣,nothing to excess,too much of something is good for nothing。
And so I shall stop here. Writing too much gets into my head and it almost feels like I need a glass of whiskey right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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