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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天花蔓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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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笨蛋(漢克菜,also known as Hank)辭掉工作到南美洲流浪、沒想到有另一個更笨的(陳小芳, a.k.a. Kris)也辭掉工作到南美洲找他,這是這兩個笨蛋用文字及照片記錄南美旅行一年的部落格,歡迎找碴。 We are both back in Taiwan now.

部落格全站分類:休閒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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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04 週一 200801:58
  • 我的非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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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3,094)

  • 個人分類:我的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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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31 週四 200800:43
  • Friday I'm In Love


(The Cure ro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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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2,589)

  • 個人分類:This and that 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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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9 週二 200821:43
  • 懊男

IMG_2944

(Taken by Kris in Cambodia. 希望懊男有一天可以像他一樣的開懷大笑!)
 
為了保護當事人,我們就叫他,「懊悔不已的男人」,簡稱「懊男」。
 
從我一坐定位,我就在等待懊男的到來,遠遠的就看他往我和漢克這一桌走來。
 
從認識這位懊男時,就聽說了他的戀愛史。在大學時代,他們班上有許多班對,懊男也跟班上一位同學非常的要好。連她出國念書,他都沒放棄,一直到她學成歸國後,才分手。確切原因,不知道,我也沒問。
 
「懊男,跟我坐,好不好?因為,其他人我都不認識。」我央求著。
「好啊。」他包包一放,開始了他們的回憶之旅,到處去跟朋友們打招呼,update最近的狀況,我在一旁觀望著。跟陌生人打交道實在是我的Achilles’ heel,我也只好呆坐,等待典禮開始。
 
專業司儀的聲音從speaker裡傳出,「請大家就位,婚禮即將要開始了。」
於是,懊男坐了下來,漢克不見人影。
 
「怎麼了?今天愁眉苦臉的?」我看他一直皺著眉頭。
「今天,她會來。」
「哦。」
「帶著她的男朋友來。」
「你啊,該做個了結了。You need closure.有結束,才會有開始。」
「我有女朋友了。」
「這不一樣,你對你女朋友的感情沒有像對她這麼深吧。」
「…」
「對不起,我沒有批評的意思,不過以我過去的經驗,如果你沒有告訴她你真正的想法,她的陰影會一直存在著。」
 
懊男點點頭,開始喝酒。隨著一杯杯的酒,他的眼神越來越散漫。
 
「啊,她來了。你要不要跟我換位置?所以你不用抬頭就見到她?」我趕緊跟他說。
「呵呵,沒關係啦。都這麼久以前的事了。」他的眼睛紅了。
 
原本很多話的我,這個時候,找不到好的話題來叉開他的注意力,只好跟著他的眼神,望穿秋水般地看著對桌那對看似幸福的情侶。
 
這時,新人們跟著音樂緩緩入場,兩個人滿臉的幸福,看得出來,他們的愛有很多很多。
 
新娘子的手被爸爸緊緊地握著,然後到了定點,她的手交給了新郎,這一段實在是很感人,雖然音樂實在是很芭樂,我還是掉下了眼淚。
 
轉頭看看懊男,酒杯又空了。每上一道菜,桌上的紅酒瓶就輕了一點。我忙著看新人們準備的影片,一邊幫懊男拿酒,不斷的鼓勵他要有勇氣面對自己的感情,就這麼樣的,新人們忙著敬酒,換衣服的,三個小時的時間,在一段段影片中來到了尾聲。
 
懊男還是沒能跟她說上話。
 
「沒關係啊,就算不是今天,你也應該要把她約出來,聊個天什麼的。要不然,你真的會走不出來。」
「我…」
他撲倒在桌上,開始啜泣。我快快揮手叫漢克回來,要他安慰懊男。看著他不停的眼淚,換我開始懊悔。是不是我把他逼到墻角了?別人的感情問題,我沒必要多嘴。真是的,我不斷的暗聲罵自己。
 
「對不起,是我的錯,我不該叫你去跟她說話的。」
「沒事,只是,我,沒有勇氣。」
說完,他又開始哭了。
 
看著他哭,我也開始難過了起來。
 
「我去洗手間。」我快快的逃離犯罪現場。
 
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想起剛剛新娘跟爸爸的那一個擁抱,我也開始流淚。
 
擦乾眼淚後,我回到餐桌上,拍拍他的肩膀,沒再說話。
 
他沒有說出口的愛就算說了也要不回來,但是沒說出口,總是遺憾。
 
我從來都沒有這樣過,為了過去的感情而掉淚。很多朋友說,我太無情。可是,沒有了愛,任何一種形式的接觸對我來說都是多餘。
 
我也會刻意回避可能會見到他們的場合,不過還好,過去的感情大多數都是長距離戀情,平常要看到他們就很難了,更何況是分手後。
 
看著他抖動著的肩膀,不禁為他那個沒出席的神秘女朋友惋惜,這個男人雖然是個好人但是根本就還沒有做好談戀愛的準備,就被漩渦給捲進去了。
 
我很主觀的要求他去做個了結,因為從身邊的例子就不難發現,如果沒有結束,就不會有開始。
 
Closure是分手後很重要的一關。如果真的還愛著他/她,就想辦法挽留,如果對反拒絕,至少,你努力過了。如果不想挽回,或是沒有勇氣回去找她,那就要告訴自己,算了,他/她沒看見我的好,感受不到我的愛。
 
下一個會更好。
 

我雖然不同意Soul Mate這種概念,但是我覺得一個蘿蔔一個坑,這世界上這麼多人,一定還能找到一個願意接受你所有的人。

 
一定的。
 
別說自己太胖,太醜,太什麼的,這些都是藉口。街道上這麼多人,不是每個人都長得像林志玲或是金城武,但是滿街都是情侶,難道,他們都很帥?都很美?
 
並沒有,我覺得是心態問題。
 
在開始一段感情前,自己要做好準備,把心態和體態都調整到最佳狀態後,才有資格談戀愛。
 
加油,懊男,雖然這些話,我沒面對面的對你說,但是,你懂的,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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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2,550)

  • 個人分類:This and that 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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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0 週日 200801:15
  • 有緣的話

禮拜天(今天),三點,愛樂電臺,我跟漢克上跟金曲獎得主,光夏小姐的節目。
如果有興趣,空中見。
克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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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2,177)

  • 個人分類:This and that 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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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17 週四 200815:59
  • 那一晚

Kris in Spain

(taken by Kris, Spain. 我心愛的耳機!)
 
「我要去日本念書了。這是我在日本的手機,你可以打電話給我。」他沒什麼表情的把話說完。
「哦,好。加油哦!」接過我的手機,轉過頭,繼續找唱片,準備下一個首歌。心中沒有太多的感覺,一起工作了快一年,雖然在公司他一直很貼心的照顧著我,我也會因為他的關心對他慢慢起了好感,卻沒有太多私底下的互動。
 
一年後,我的人生依舊沉淪在夜店隨著自己的音樂擺動著。
 
上班前,我都會坐在吧臺,點杯可樂,然後凝視空曠的舞池,想像著馬上要上演的混亂場面,細細的沉澱腦海裡的音樂名單。
 
那天,我遲到了。濕答答的頭髮在身邊甩動出一陣毛毛雨,脖子上的耳機快掉了,唱片快拿不動了,拖著大包小包,衝進了店裡。先進去,開場後,再整理。舞池裡,吧臺區,包廂,全都滿了。不過有人先替我放了慢歌,還好。
 
一走進dj臺,想要轉身要可樂,就看見寫著我的名字的杯子早就倒滿了可樂。
 
我滿臉狐疑的眼光把整間店掃了一圈,奇怪,誰啊?不管,我要開場了。
 
在我的呼喊下,舞池裡的人越來越多,我也放的越來越起勁。但是在右手邊,隱隱約約的看見了一個穿著帽T的男生,從我開始放歌就沒離開過,只在原地,有時跟著唱,有時點著頭。不過,這種怪卡,見多了,我也沒多想。
 
呼,終於,換樂團接手了,我往後靠著dj臺,拿起一根煙。這時,打火機出現了。
 
「你怎麼還是這麼樣的難以親近啊?」他說。
閃爍的燈光實在是太炫目,看不清楚帽T下的面貌。
 
「什麼?你是???」我停頓了三秒,「是你?你不是去日本念書了嗎?怎麼回來了?」他好像變帥了。跟當初那個不太有自信,木納又安靜的男生完全不同。他變男人了。
 
「又回來了,念了一年的語言學校,會說了,就回來啦。我要回我爸的公司上班。」
「哎呦,想通啦?」
「是啊。」
 
啪嗒!我把打火機拿過來,自己點了煙。他也跟著點了一根。
 
「我會先回來這裡兩三個月,等爸爸從日本回來,開始臺灣的業務。」
「嗯。」
 
怎麼開始害羞了起來?我自己也覺得莫名其妙。明明就不是很熟,連他的中文名字我都不知道耶!花癡,我自己罵自己。
 
「我又要開場了,待會聊。」
「等一下,不客氣。」
「什麼?」
「你的可樂。是我跟吧臺拿的。」
「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貼心啊?」
「只有對你。」
「最好是,好啦,等我下班再說。」
 
趁著煙霧彌漫,我不止一次的用餘光偷偷瞄他,觀察著。不知不覺的,我的那杯可樂又空了。等我有空閑,想回頭跟吧臺再要一杯時,我發現,杯子不見了。那個男人,正站在吧臺。
「嘿!」我聲音穿透了六顆重音喇叭,到他的耳裡。
他回頭,點點頭,把空杯子舉到半空中,對我眨了眼。
我開心的笑了。
 
「哎呦,今天我們家dj很開心哦。」在一旁觀察許久的燈光師揶揄著。
 
我沒回答,心裡暗自開心。
 
就這麼樣的曖昧著。
 
當晚就從別人的口中得知了他已經有位要好的女朋友是,心裡雖然小小的抽痛了一下,但是,他沒有親口跟我提起,我也不想知道,自私的想要繼續擁有他的關注,幻想著,也許,這一次,他會選擇我。
 
三個月很快的過去了,我早就習慣的依賴著他,我不用要可樂,它會自動出現,他感冒了,我就買喉糖給他吃,我愛吃的玉米濃湯,上班前一定會有一杯,累了,他會幫我揉揉肩。聽見他喜歡的歌時,他會很興奮的跑過來告訴我,要我只能在他在的時候放。我也答應他,這首歌,只為了他而唱。他在辦公室忙的時候,也會打簡訊給我,讓我知道,他一直都透過監視器看著我。我也會回頭,對著鏡頭跟他眨個眼。
 
下班了,各自回家,不通電話。
 
身邊的人都看得出來我們對彼此的感覺,倒是我們一直很有默契的閃躲各自的感情生活。
 
我知道這是感情出軌,但是,當時,我還年輕,根本就不在意。一直到他要離開的那個晚上。
 
那一晚,他刻意晃蕩一直到我下班。
 
「樓下,等你。有話說。」他喝多了。聲音有點沙啞,微微的顫抖著。
 
我的頭皮開始發冷,因為,這句話只能代表我們這段不存在的感情,即將要結束。他會怎麼跟我說?我該回答什麼?他還能說什麼?我又能做什麼?
 
我刻意把所有人支開,空蕩蕩的外廊,只剩下我跟他。
 
他坐在長板凳上,伸出手,什麼都沒說。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慢慢的走向他,我的手,不由自主的被牽引著。
 
一股溫暖透著他的手指頭,沖上心頭。
 
那晚的月光狂妄的亮著,我看清楚了他的臉,帶著歉意,帶著無奈,帶著淚。
原來,月光下,心可以看得這麼清楚。
原來,他是愛她的。
 
「我…」
「嗯。」
「你,我在日本的時候,為什麼沒有打電話給我?」
「…」
「那,我離開後,要好好的照顧自己,要吃東西。我有交代廚房每天都要留湯給你,自己去拿。」
「好。」
 
就這樣,在寒風颼颼的夜裡,我們用一個令人得停止呼吸的的擁抱結束了三個月來心裡的束縛。
 
回到家,手機隨著開門聲響起。
 
「忘了告訴你,今晚,你的打扮,好性感。」
 
我沒有回,關上門後,再看了一遍。跟著簡訊,我把他的電話號碼刪除。倒了一杯水,在陽臺坐了下來,對著月亮說,「其實,我也忘了說,我有打。只是接電話的不是你,是她。」

接下來上班的日子也沒有想像中的難熬,大不了,自己去要可樂而已。
 
十多年了,回想起來,還是有點納悶。當時,我們兩個到底在曖昧什麼?不過這樣像是日劇般地劇情只適合在年輕的時候,自己勾勒,自己演。
 
也還好我及時的鬆了手,沒繼續幻想著,有一天,他會離開他的女朋友而跟我開始一段認真的感情。因為,我很清楚這種感情是不會長久的,電影也都不是這樣演的。當時感覺到的甜蜜,也是因為他在某種程度上是個禁忌,得不到的東西,總是比較珍惜,沒有真正的相處,當然只有關心和疼愛。我看見的他,相處的他,是愛戀著我的他。不是真正的他。他看見的我,也只是那個全場注目的焦點,打扮過後的虛偽比較迷人。這些,也不是真正的我。
 
那首歌,好久沒聽了。前幾天偶然的在電視上聽見,讓我想起了他。那個嘴甜到不要命的那個男人。
他的中文名字,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

悄悄話:不過,跟我們家寶貝漢克比起來,他可真的就不行了。我不說了,上一篇,應該夠閃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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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2,636)

  • 個人分類:This and that 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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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16 週三 200815:24
  • 曖昧 (很閃哦!)

Loving the look

(Taken by Kris, Cusco, Pe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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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4,890)

  • 個人分類:This and that 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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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08 週二 200804:58
  • 黑

IMG_2838

(Taken by Kris in Cambodia.在柬埔寨海邊看見的盲人,來回的在海灘上走著,用他的歌聲來換取金錢。)
(Taken by Kris in Cambodia.牽著他的就是這位小女孩,天真的笑容讓我不由自主的掏出了錢。不知道這樣是好,還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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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2,653)

  • 個人分類:This and that 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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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10 週二 200801:56
  • 半夜睡不著

我從小就對當作家這檔事很有興趣。每天腦子裡想的不外乎就是怎麼樣把事情的場景,聲音,味道,感受寫出來。在校刊裡登載的不只是我的童年,還有我的夢。

在還沒出國前,我利用自己的寫作能力得到了許多掌聲,鼓勵,甚至是免費的校外教學。而在學習用另外一個語言來詮釋自己的時候,我慢慢的放棄了中文寫作,也很清楚的明白,我再怎麼寫,也不會寫的比那些文字造詣高超的當地作家好,於是,我被自己的文化和成長背景夾在中間。中文寫不過人家,那就用英文寫吧,但是華人作家的題目畢竟有限,而我也沒辦法保證自己會跟高先生一樣,能用不是母語的語言寫出本諾貝爾文學獎的傑作,就連譚小姐的最佳賣相中英文化沖擊的小說Joy Luck Club也只能出一本。我的歷史背景沒啥特別,沒有戰亂,沒有新舊文化交替,家庭背景更不用說了,我們家再也正常不過了。   再說,寫作對我來說,是種對自我靈魂之剖析。這是對自己最真實的交代,對世人的告白,對人生的態度,一種自戀的變態。每寫一篇文章,情感就少了那麼一些,也多了那麼一些感慨。像在早就了無痕跡的舊傷口,用一把游刃有餘的小刀輕輕的上花上一筆,慢慢的看見任由流出的血滴們變換成一個個字,一篇篇文章截文後,還得自己把乾掉的血跡清理,擦拭。倒吸兩口氣,忍住不吭聲的暗自喊痛,一直到它們在網路上了,這才容許傷口再次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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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2,559)

  • 個人分類:This and that 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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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08 週日 200813:01
  • 神準啊!

從惡女那看來的...
 
【Me原色組合】自覺綠色 + 潛質靛色 + 原生綠色
【繁密型】重視合理及道德,內心感覺繁密而瑣碎的人。
以道德為處事的原則,很多事一旦無法符合內心的道德標準,就變得嚴格而不通情理。放任感覺,常常是很瑣碎且反覆變動,會給人善變且嚴苛的印象,但其實是非常簡單,一切以道德為評判基準的人。
我真的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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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870)

  • 個人分類:This and that 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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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03 週二 200823:13
  • 小禿鷹的故事

condor from Cusco

Taken by Kris, Taiwan

每次經過Café Dos X 3門口,總有個站著抽煙的老男人,帥氣地將一隻腳彎起,扣在牆上,冷眼看著來來去去的人群。他的打扮從來沒變過,一條合身Levi's牛仔褲、格子襯衫和針織背心。臉上從來沒有一絲表情的硬漢樣,歷盡滄桑的臉孔讓人無法接近,但也令他變得特別地有吸引力,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的。 進去後,才發現,那位令我著迷的老男人,是這家店的老闆。

他總是把眼鏡掛在鼻尖,斜眼看著前來結帳的客人,從不多話,也不微笑,灰白相間的鬍子和頭髮,令他有種讓人尊敬的氣質,活像意大利黑手黨裡的教父,大風大浪都見識過了,打打殺殺的生活也厭倦了,為了逃離過往的荒唐而來到了庫斯科。煙似乎是他活下去的動力,每吸一口,就像是注射一劑嗎啡般地快樂,每吐一口,隨之而出的是他的嘆息,他的悔恨,他的故事。
「他應該是離婚了,沒有小孩,如果有小孩的話,他應該會看起來比較慈祥一點。也有可能常常跟老婆吵架,每天一成不變地開店、關門,對他來說是種解脫。」我不禁這樣喃喃自語。
「什麼?你在對我說話嗎?」漢克從他的Lonely Planet中抬起了頭。
我搖搖頭,繼續在筆記本裡,偷偷的寫下我心中對這位老男人的好奇。
我們連續好幾天都準時在下午四點左右進門,五點結帳,然後尋找晚餐。老板一直對我們沒有什麼太大的興趣,也有可能是因為我連買單時的西班牙文都聽不懂了,怎麼聊天呢?

有一天,我鼓起了勇氣,指著牆上斑駁的黑白照片,問了送來熱可可的老板,「esta donde?」他有點反應不過來,我只好用肢體語言,加上英文,「is this Cusco?」.老闆沒多說話,掉頭就走,不到五秒,他回來了,手中多了本書。書本的封面跟老板的臉色一般,毫無生氣,老舊的紙張看來不堪一擊。但是翻開後,我們發現了天堂。

牆上的照片原來是一個庫斯科原住民攝影師的傑作。從高山上的貧民區,一路跌跌撞撞的到了利馬(秘魯的首都),趁著在英國攝影師身邊工作時,偷偷地學,慢慢地看,直到英國攝影師回國,把他不要的相機送給了這位原住民後,他才開始了攝影生涯。慢慢地,他出了名。但是他沒貪戀都市裡的繁華富貴,馬上回到故鄉,記錄他所認識的庫斯科。
如果一本書可以代表人的內心的話,那這本書就是這個酷似黑手黨老大的老闆:不起眼的外表有著不可忽視的內在。每一張照片都是個故事,都是個值得紀念的kodak moment。秘魯第一屆的原住民小姐,攝影師自己第一次騎上摩托車的樣子,庫斯科的大街,高山上的教堂,死去的神父等等,每一張照片帶給我是震撼,是感情,是愛,是故鄉。
老闆應該也有說不完的故事吧。
在我們離開庫斯科的前一天,我們再次進入了這間紅色天花板和橘色牆壁的小店。點了最後一次的chocolate caliente 熱可可,然後,我捲了一管手捲煙送給他,當作離開的小禮物。他笑了。一秒鐘的微笑,我記得非常清楚,不是因為他的臉上終於出現了某種情感,而是,我看見的是萬萬沒想到的,像個大孩子般的羞澀。
結帳時,他貫性地在小本子上寫下數字,然後放在我們面前,在漢克掏出錢包的同時,他突然轉身過去,從擺滿數百個小玩意的 展示櫃上,拿了一個小東西,對我點了點頭,示意要給我個東西,我迅速地脫下手套讓他放在我的手掌心,我看見了,一隻紅色的小禿鷹。老板再度微笑,說「Condor, condor.」剩下的我沒聽懂。不過,我想,他應該也知道,因為,我一直對著他傻笑。
開開心心地回到了飯店,一進門,就把它從口袋裡拿出來,在手上把玩。漢克很納悶的看著我,就這麼個小東西也能讓我如此開心這麼久。
「你啊,他很會送給你是因為他很會做生意!因為我每次自己去都只點咖啡,我帶你去,都會加點冰淇淋,懂不懂?」
「可是,他沒有誰都給啊!他只有給我啊!」
「寶貝,你太天真了,難怪會被你前幾個男朋友騙得團團轉的。」
我沒說話 ,我用一個大大的微笑和擁抱來當作我的回應,心裡想著的卻是,應該很久沒有人跟老板談心了,雖然沒能聊上幾句,但是心靈的交流是不需要語言的,不是嗎?
  有些人,(就是漢克啦)認為我的人生太過認真。
我除了基本原則外,還有很多在他眼裡看起來是莫名其妙的習慣。我從來都不借書給別人,也不喜歡交換書本。我對車子,尤其是小白(漢克愛車)和我之前的小黑(賣掉的愛車)非常之好,他們要洗澡,花個三百塊都覺得值得,但是要我花三百塊洗頭,我做不到。我的手帕都是用手洗的,但是貴上好幾倍的洋裝卻很有可能在穿完後的一個禮拜還躺在地上。我把大半部分賺來的錢花在渡假上,卻沒想過一棟房子的頭期款就這樣被花完。我的書通常比衣服貴,我的化妝品也都是姐姐施捨的,手上的鑽戒是媽媽買的。我從來都不介意冷淡的對待,至少他是用真實的情感在面對我,最討厭的是那些裝著很關心的臉孔卻在背後捅我三刀的人。我一向對那些八面玲瓏的人沒什麼興趣,也一直都很表裡如一地表達我的心情。不信教但是覺得有個上帝、阿拉、佛祖,堅決相信這世界上有真理。我當dj的十年當中從來沒把我的電話留給男客人,我相信所有的男人(包括漢克),在對的時間,對的空間,對的酒精濃度,就算對方是個不是很對的女人,他們都可能會上鉤,進而失身,搞外遇。永恒是狗屁,所有的人、事、物都會隨著時間而改變。長距離的愛情是bullshit。前任男友打電話來一定沒好事。跟他們有關聯的,我全都丟了,連去過的餐廳我都不會再進門。前男女朋友之間沒有友情,只有放不開的愛戀和習慣。我從來不把錢當錢,因為最能讓我開心的事,都是錢買不到的。
但是就因為我是個憤世嫉俗的老女人,永遠都帶著有色的眼光看世界,我還是寧願相信,有些人是不一樣的。是啊,我是很認真,就因為受了這麼多傷,上了這麼多次當,我還是相信人之初,性本善。
我相信老板是因為我問了對的問題而放下防衛心,想跟我交朋友的。雖然礙於我的三腳貓西班牙文而無法與他談天說地,但也從書上看見了老板的心,很古老,很經典,很道地,很熱情,就像他店裡常聽到的歌劇音樂,不是每個人都聽得見他的用心,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欣賞他的品味,更不是每個人都有緣閱讀這本私藏的書。攝影師的名字,當初寫下的日記和偷拍老板看報紙的照片,隨著漢克背包被偷而消失無影,但是,每次想起黑手黨老大的微笑,和伴隨我一路走完全程的小玩具,我也就不再那麼的在乎攝影師究竟是誰,書名到底是什麼,只記得手掌心上站著禿鷹的那一天,四千公尺高,常溫十度,讓我又冷又喘的庫斯科,特別溫暖。
 
就那麼一天,我看不見人性的黑暗,只看見我的小禿鷹一直在對著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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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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