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is in Spain
(taken by Kris, Spain. 我心愛的耳機!)

 
「我要去日本念書了。這是我在日本的手機,你可以打電話給我。」他沒什麼表情的把話說完。
「哦,好。加油哦!」接過我的手機,轉過頭,繼續找唱片,準備下一個首歌。心中沒有太多的感覺,一起工作了快一年,雖然在公司他一直很貼心的照顧著我,我也會因為他的關心對他慢慢起了好感,卻沒有太多私底下的互動。
 
一年後,我的人生依舊沉淪在夜店隨著自己的音樂擺動著。
 
上班前,我都會坐在吧臺,點杯可樂,然後凝視空曠的舞池,想像著馬上要上演的混亂場面,細細的沉澱腦海裡的音樂名單。
 
那天,我遲到了。濕答答的頭髮在身邊甩動出一陣毛毛雨,脖子上的耳機快掉了,唱片快拿不動了,拖著大包小包,衝進了店裡。先進去,開場後,再整理。舞池裡,吧臺區,包廂,全都滿了。不過有人先替我放了慢歌,還好。
 
一走進dj臺,想要轉身要可樂,就看見寫著我的名字的杯子早就倒滿了可樂。
 
我滿臉狐疑的眼光把整間店掃了一圈,奇怪,誰啊?不管,我要開場了。
 
在我的呼喊下,舞池裡的人越來越多,我也放的越來越起勁。但是在右手邊,隱隱約約的看見了一個穿著帽T的男生,從我開始放歌就沒離開過,只在原地,有時跟著唱,有時點著頭。不過,這種怪卡,見多了,我也沒多想。
 
呼,終於,換樂團接手了,我往後靠著dj臺,拿起一根煙。這時,打火機出現了。
 
「你怎麼還是這麼樣的難以親近啊?」他說。
閃爍的燈光實在是太炫目,看不清楚帽T下的面貌。
 
「什麼?你是???」我停頓了三秒,「是你?你不是去日本念書了嗎?怎麼回來了?」他好像變帥了。跟當初那個不太有自信,木納又安靜的男生完全不同。他變男人了。
 
「又回來了,念了一年的語言學校,會說了,就回來啦。我要回我爸的公司上班。」
「哎呦,想通啦?」
「是啊。」
 
啪嗒!我把打火機拿過來,自己點了煙。他也跟著點了一根。
 
「我會先回來這裡兩三個月,等爸爸從日本回來,開始臺灣的業務。」
「嗯。」
 
怎麼開始害羞了起來?我自己也覺得莫名其妙。明明就不是很熟,連他的中文名字我都不知道耶!花癡,我自己罵自己。
 
「我又要開場了,待會聊。」
「等一下,不客氣。」
「什麼?」
「你的可樂。是我跟吧臺拿的。」
「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貼心啊?」
「只有對你。」
「最好是,好啦,等我下班再說。」
 
趁著煙霧彌漫,我不止一次的用餘光偷偷瞄他,觀察著。不知不覺的,我的那杯可樂又空了。等我有空閑,想回頭跟吧臺再要一杯時,我發現,杯子不見了。那個男人,正站在吧臺。
「嘿!」我聲音穿透了六顆重音喇叭,到他的耳裡。
他回頭,點點頭,把空杯子舉到半空中,對我眨了眼。
我開心的笑了。
 
「哎呦,今天我們家dj很開心哦。」在一旁觀察許久的燈光師揶揄著。
 
我沒回答,心裡暗自開心。
 
就這麼樣的曖昧著。
 
當晚就從別人的口中得知了他已經有位要好的女朋友是,心裡雖然小小的抽痛了一下,但是,他沒有親口跟我提起,我也不想知道,自私的想要繼續擁有他的關注,幻想著,也許,這一次,他會選擇我。
 
三個月很快的過去了,我早就習慣的依賴著他,我不用要可樂,它會自動出現,他感冒了,我就買喉糖給他吃,我愛吃的玉米濃湯,上班前一定會有一杯,累了,他會幫我揉揉肩。聽見他喜歡的歌時,他會很興奮的跑過來告訴我,要我只能在他在的時候放。我也答應他,這首歌,只為了他而唱。他在辦公室忙的時候,也會打簡訊給我,讓我知道,他一直都透過監視器看著我。我也會回頭,對著鏡頭跟他眨個眼。
 
下班了,各自回家,不通電話。
 
身邊的人都看得出來我們對彼此的感覺,倒是我們一直很有默契的閃躲各自的感情生活。
 
我知道這是感情出軌,但是,當時,我還年輕,根本就不在意。一直到他要離開的那個晚上。
 
那一晚,他刻意晃蕩一直到我下班。
 
「樓下,等你。有話說。」他喝多了。聲音有點沙啞,微微的顫抖著。
 
我的頭皮開始發冷,因為,這句話只能代表我們這段不存在的感情,即將要結束。他會怎麼跟我說?我該回答什麼?他還能說什麼?我又能做什麼?
 
我刻意把所有人支開,空蕩蕩的外廊,只剩下我跟他。
 
他坐在長板凳上,伸出手,什麼都沒說。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慢慢的走向他,我的手,不由自主的被牽引著。
 
一股溫暖透著他的手指頭,沖上心頭。
 
那晚的月光狂妄的亮著,我看清楚了他的臉,帶著歉意,帶著無奈,帶著淚。
原來,月光下,心可以看得這麼清楚。
原來,他是愛她的。
 
「我…」
「嗯。」
「你,我在日本的時候,為什麼沒有打電話給我?」
…」
「那,我離開後,要好好的照顧自己,要吃東西。我有交代廚房每天都要留湯給你,自己去拿。」
「好。」
 
就這樣,在寒風颼颼的夜裡,我們用一個令人得停止呼吸的的擁抱結束了三個月來心裡的束縛。
 
回到家,手機隨著開門聲響起。
 
「忘了告訴你,今晚,你的打扮,好性感。」
 
我沒有回,關上門後,再看了一遍。跟著簡訊,我把他的電話號碼刪除。倒了一杯水,在陽臺坐了下來,對著月亮說,「其實,我也忘了說,我有打。只是接電話的不是你,是她。」


接下來上班的日子也沒有想像中的難熬,大不了,自己去要可樂而已。
 
十多年了,回想起來,還是有點納悶。當時,我們兩個到底在曖昧什麼?不過這樣像是日劇般地劇情只適合在年輕的時候,自己勾勒,自己演。
 
也還好我及時的鬆了手,沒繼續幻想著,有一天,他會離開他的女朋友而跟我開始一段認真的感情。因為,我很清楚這種感情是不會長久的,電影也都不是這樣演的。當時感覺到的甜蜜,也是因為他在某種程度上是個禁忌,得不到的東西,總是比較珍惜,沒有真正的相處,當然只有關心和疼愛。我看見的他,相處的他,是愛戀著我的他。不是真正的他。他看見的我,也只是那個全場注目的焦點,打扮過後的虛偽比較迷人。這些,也不是真正的我。
 
那首歌,好久沒聽了。前幾天偶然的在電視上聽見,讓我想起了他。那個嘴甜到不要命的那個男人。

他的中文名字,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

悄悄話:不過,跟我們家寶貝漢克比起來,他可真的就不行了。我不說了,上一篇,應該夠閃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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